负责纪检、监察工作、检查、监督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;受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受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、政纪处分的申诉;调查处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;制定纪检、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。